宁波市首届全民运动会中国汉字棋
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宁波市体育局
三、执行承办单位
宁波市华文汉字应用研究院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10月26-27日
(二)地点:宁波市文化广场科学探索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800号(宁波文化广场Ⅲ区)
五、竞赛项目
六、参加单位
各区县(市)(含各功能区)、市级机关、集团公司、中小学、高校、驻甬部队、体育俱乐部等单位均可组队报名参赛。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对象:凡人在宁波工作、学习或居住,且热爱运动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年龄和健康状况:参赛运动员年龄详见竞赛项目表,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中国汉字棋比赛要求。
(三)凡属专业运动队的在编、试训、集训、待分配人员、教练员,职业俱乐部运动员、 教练员和奥运会项目的大专院校体育专业和单考单招(特招和高水平)学生均不得参加本人从事专项项目的比赛。
八、参赛办法
(一)总决赛参赛名额分配
1.凡在首届全民运动会中国汉字棋各选拔赛中,获得各项目位列前50%的运动员可直接参赛。
2.未获得中国汉字棋总决赛直接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可在9月26日-10月6日期间在全民运动会官网上报名参赛, 报名名额有限(届时在运动会官网上公布),报完为止。
(二)组队参赛的,可报领队及教练各一人。每队运动员不超过8人。参赛总人数约400人以上。
(三)参赛人(对)数不足3人(对)的取消该组别设项。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现行的《中国汉字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轮次编排五轮循环制。
十、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运动员的50%计奖,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
(二)以学校名义组队参赛选手人员达到5名及5名以上,所参与团体奖评比,团体奖名额 按参赛队伍的30%确定,团体奖名次按各单位前五名选手的总分来确定。
(三)获得团体奖单位的“汉字棋”辅导老师,颁予“优秀辅导员证书”。
(四)参赛运动员完成全部比赛项目后可在宁波市首届全民运动会官网获取中国汉字棋项目完赛荣誉证书。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定办法另定。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具体要求在宁波市首届全民运动会官网(网址:http://reg.nbty.gov.cn/)或 “宁波微体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6日,逾期不受理。联系人:章锡灵,联系电话88180977。
(二)各参赛运动员需缴纳押金50元(如无罢赛、弃权或其他严重影响本次比赛组织及公共设施损坏的情况出现,押金将于赛后原渠道退还)。
(三)各参赛运动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截止2019年3月31日前)、半年内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健康证明和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十二、裁判和仲裁
(一)总决赛的裁判员主要由赛事执行方安排,裁判长或主要裁判由组委会委派。
(二)组委会设仲裁委员会,负责协调赛事有关事项,处理赛纪、赛风等问题。
(三)如对比赛有异议,请在赛后15分钟内由领队或本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胜诉退还,败诉不予退还。
十三、其他
(一)各参赛单位、代表队或个人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参赛运动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归运动会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跟踪录像、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宁波市首届全民运动会组委会。